先提出来离婚的有什么损失
先提出离婚本身通常并不会直接导致有特定的损失。
在法律上,谁先提出与是否会遭受损失之间并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是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定的,而不是取决于提出离婚的先后顺序。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主要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贡献、财产状况等因素。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家暴、虐待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倾斜,但这也不是因为谁先提出离婚。
关于子女抚养权,是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来确定的,比如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同样与提出离婚的先后无关。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面临的情况是,需要积极主动地推动离婚程序的进行,包括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等。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存在损失。
重要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都应该理性对待,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不是过分纠结于谁先提出离婚这个问题。无论是先提出还是后提出,法律都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