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重要内容,需确保条款清晰、明确、合法且具有可操作性。
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一份完整且有效的离婚协议书通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 离婚的意愿表述:明确表明双方,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
3. 子女抚养问题:
- 子女抚养权归属:确定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
- 抚养费的支付:包括支付的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度等)、支付期限等。
- 探视权:约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视的时间、方式等。
4.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
- 具体的分割方式:明确各项财产归哪一方所有。
5. 债务处理: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并约定各自承担的债务范围和偿还方式。
6. 其他事项:
- 户口迁移问题:若有需要,约定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
- 违约责任:为确保协议的履行,可约定若一方违反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语言表达要清晰、准确,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
2. 条款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 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协议内容,确保协议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愿。
4. 建议在起草和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咨询专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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