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你的名字贷款被起诉,别慌!看这里
朋友们,要是遇到朋友用你的名字去贷款,结果你被起诉了,这可真是个麻烦事儿啊!你可能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突然就被牵扯进了一场官司,这时候心里肯定特别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事情的严重性
贷款是要还的呀!这钱又不是你借的,你朋友用你的名字贷的款,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肯定是找你要账,你要是不还,那你的信用记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以后你再想贷款、办信用卡什么的,可就难上加难了,如果你朋友还不上这笔钱,银行或者贷款机构很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起诉你,要求你还钱,到时候,你可能会收到法院的传票,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被拘留。
解决方案
那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别着急,下面给你支几招。
收集证据 你要尽快收集证据,证明这笔贷款是你朋友用你的名字贷的,你对此并不知情,你可以找你朋友谈话,录音录像,让他承认这笔贷款是他用你的名字贷的;你还可以找当时办理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或者贷款机构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出具证明,说明贷款是你朋友用你的名字贷的,你没有参与贷款的任何环节。
向法院说明情况 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你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提交你收集的证据,证明这笔贷款是你朋友用你的名字贷的,你对此并不知情,法院会根据你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认定你是被朋友冒用名字贷款的,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追究你朋友的责任 如果法院认定你是被朋友冒用名字贷款的,那么你可以追究你朋友的责任,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朋友偿还你因为这笔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等。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小编总结
朋友们,遇到朋友用你的名字贷款被起诉这种情况,一定要冷静应对,不要惊慌失措,首先要收集证据,证明这笔贷款是你朋友用你的名字贷的,你对此并不知情,然后向法院说明情况,提交你收集的证据,让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法院认定你是被朋友冒用名字贷款的,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你还可以追究你朋友的责任,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不要轻易借给别人使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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