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下来却不给本人,算诈骗吗?该如何处理?
如果贷款已经下来,但是却没有给到本人,这是否算诈骗呢?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贷款是一种合同行为,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借贷关系,如果贷款机构在贷款发放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给到借款人,那么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这种情况下算不算诈骗呢?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贷款机构没有将贷款给到借款人,是因为存在误解或者其他合理原因,那么就不构成诈骗,但如果贷款机构故意隐瞒事实,或者虚构贷款用途,骗取借款人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后不将其给到借款人,那么就构成了诈骗。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第一步,我们应该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给到借款人,如果贷款机构拒绝履行合同,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第二步,如果贷款机构的行为构成了诈骗,我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贷款机构返还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贷款过程中,如果遇到贷款下来却不给本人的情况,我们首先要与贷款机构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给到借款人,如果贷款机构拒绝履行合同,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贷款机构的行为构成了诈骗,我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贷款机构返还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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