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工具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
这个的打击对象就是我们的交通运输安全。具体来说就是有人故意去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这些交通工具,让它们有可能翻车、损坏,这就叫做“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了。但是如果还没有造成什么大问题(比如说没有伤亡)或者说已经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也算是犯罪。所以只要你达到了法定的年纪,有足够的判断力和控制力,不管你是谁,都有可能成为被告。至于这个罪行的罪责就是故意的(就是你明明知道你做的这件事可能会导致这些交通工具翻车或损坏,而且这种后果是会危及到别人的生命或身体健康的)。当然了,要是你故意想要或者是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那也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既遂的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里头的一系列条款来说关于危险物品肇事这事儿一旦做完了就是这个结果——量刑的幅度到底怎么样,听听我给你详细说:那些撞上这种事儿的们如果真的被认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既遂了,那就得接受这样的惩罚:要么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么是;但是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话,那就得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间选择了。
三、要立案多久
律师在这里要跟大家科普下,罪起诉时间并没有出现硬性规定,一旦有了,警方接到报案后如果觉得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立马立案开始调查。比如说,一旦有交通事故发生,警察叔叔和阿姨们立刻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和初步调查之后,判断这起事故可能涉及到刑事案件,那么他们就会写下立案决定书呈交给上级领导审批,一旦得到批准,那就是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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