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
本罪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素才能成立: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其次,其主观方面的特征是出于故意;第三,本罪侵犯的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严格管控制度和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权益;最后,本罪在客观方面的展现形式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在所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所售食品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进行销售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并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二、食品经营者免予处罚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实施购入货物检查等法定义务之际,若能够提供充分之凭证证实自身确实对所购买的食品不满足标准一事毫不知情,同时又能如实地陈述其进货渠道,则可获得免于处罚的待遇。
对于其所采购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应依法予以没收。
若因该行为导致、财产损失或其他形式的损害,食品经营者还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销售有毒食物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该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普通人也可以是具有相应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次,涉及主观方面时,应当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存在;第三,在客体层面上,无疑会侵犯到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以及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权益;最后,所谓的客观要件,便是指违犯了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且实施了销售明知掺有有毒物质的非食品原料制成的食品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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