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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检察院的犯罪财物如何处理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4-15)普法百科3

一、移送检察院的犯罪财物如何处理

谨慎保管及查实:对于所有随案移送的物品,均需周全细致地加以保管,以便为之后不定期的查核验明真相提供便利。这其中便涵盖了制定详实精确的清单,及时记录此物品的具体名称、数目及其特有的属性特点等相关信息,从而保证此类清单的准确无误。严禁擅自挪动或私自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皆不得擅自挪动或私自处理这些随案移送的物品。这一举措旨在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防止关键证据的遗失或损毁,同时也能有效规避任何潜在的不当行为。关于被害者合法财产的处理方式:若在随案移送的物品之中包含了被害者的合法财产,则应立即将其归还给被害者。这充分彰显了法律对被害者权益的严格保护。关于违禁品或不宜长期保存物品的处理方法:倘若随案移送的物品中含有违禁品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妥当处理。如此一来,既可确保这些物品得到合规且安全的处置,又能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至于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其处理方式如下: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如若实物不便移送,可将其清单、照片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随案移送。这样做能够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二、案件不移交检察院构成什么

如若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将案件及时移送至检察院,同时涉及到职务犯罪问题的话,那么便有可能触犯之嫌。这里所指的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执务过程中,由于其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没有能够完全履行职能或者是在履行职能时出现了偏差,从而导致案件处理不当,对司法公正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进一步阻碍了法律的有效实施,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渎职犯罪。这类行为无疑是对司法程序正常运行的严重破坏,严重侵害了法律的权威与公正性,因此必须要依照法律予以严厉打击,以保证司法机关能够正常地履行其应有的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公正性。

三、检察院驳回的案件公安局怎样处理

针对检察院所作出的驳回决定的案件,公安局在接下来执行下一步行动的过程中,倘若其方对检察院开展的补充侦查活动持有异议,或者他们获取到了新的有价值的证据,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安机构仍旧可以随时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当案件从基层派出所有权移送至检察院时,往往意味着侦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犯罪事实得到了明确认定,且所有与之相关的证据均已收集齐全并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因此,检察院便可以依法将该案提交至法院进行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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