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能不能判拘役
一、累犯能不能判拘役
在我们的法规中,累犯是指在首次犯罪后服刑结束,或者获得赦免之后的五年时间内,再度触犯法律的罪犯群体。
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累犯代表着一种法定加重处罚的情节,他们将面临比一般罪犯更严厉的刑事制裁。
从理论层面上来看,累犯的确存在被判拘役的可能性,然而,这主要还是需要考虑到再次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其带来的社会影响程度。
拘役作为中国刑法体系中的一种刑罚手段,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的情况,并且刑期相对较短。
假如累犯犯下的新罪行较为轻微,那么判决拘役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但是一旦新的罪行情节恶劣,或者累犯屡次犯罪,他很可能会接受更加严格的刑罚,例如等。
会基于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最后的刑罚方案。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十年前的犯罪算不算累犯
对于被法院判定处于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事处罚的罪犯,自其刑期执行完毕或获得特赦后,若于五年之内再度触犯应处以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事处罚之罪行,将被认定为累犯,必须对其加重惩处。
假设在十年前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得到审判并执行刑罚,且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算起,至今为止已满五年,则此等犯罪行为便不再被视为累犯。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累犯的认定存在一个时效性的规定,即只有在犯案后五年内重新犯罪者方能被认定为累犯。
假如在过去十年间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未被法院定罪或未予施行刑罚,并且其满足构成累犯所需的其它条件的话,那么这笔陈年旧怨可能仍会被认作累犯。
三、同一个罪再犯算累犯吗
的确如此,罪犯在相同再度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会在法律体系中被判定为累犯。
累犯是指向那些在一段特定时期内,由于同种类别或者异种罪行导致屡次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假如之前已因为某项罪名遭受刑事制裁,并且在刑罚期满之后又再度施行同种罪行,那么此类情况一般都会被法院或相关司法机构判定为累犯。
有关累犯的法律后果,或许涉及到罪刑加重处罚,简而言之就是,依据累犯的具体类型、所造成的危害范围以及犯罪程度等因素,罪者有可能面临超出初次犯罪者更为严厉的刑事反省。
此举的主要原因在于,累犯犯罪者的再犯可能性较高,且对已有刑罚未能产生明显警示效果,为了达到有效地遏制与防范的目的,法律机关需对此类犯罪实施更加严厉的惩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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