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拘役是不是有期徒刑
一、管制和拘役是不是有期徒刑
在我国现行制度中,拘役、管制以及有期徒刑皆被列为主要刑事处罚的范畴之内;因此,我们可以明确理解到,拘役和管制并不构成有期徒刑的一部分。
条文明确诠释了管制的刑期范围,即应在三个月及以上两年以下,若同时涉及多项罪行并予以合并惩罚时,其总体刑期不得超过三年。
而对于拘役的刑期规定则是,其期限应在一个月及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样地,当涉及多起犯罪行为并进行合并惩罚时,其总体刑期也不能超过一年。
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范围,则是在六个月至十五年之间,这三种主要刑事处罚方式的刑期设定各有不同。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犯罪管制什么意思
管制作为一种刑法上常见的刑罚手段,其主要包含了三层重要含义:第一,被判处管制这类刑罚的罪犯需要接受在社区范围内的矫治,同时,他们在居住地及行动方面的自由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其次,与传统监禁刑罚不同的是,这些罪犯无需被关押于诸如监狱或看守所之类的场所,也不会丧失其基本的人身自由权,这使得他们能够保持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最后,对于那些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来说,他们仍然享有工作的权利,并且可以像普通公民一样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有权禁止犯罪分子在管制期间从事某些特定的行为或者接触特定的人群。
三、处管制并处是什么违法行为
被判处管制并判处罚金,这无疑构成了犯罪行为。
管制,这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确规定的一种刑罚种类,作为主刑类别中的一部分,它是所有主刑中最为轻微的一种。
具体来说,管制是指不对犯罪分子实施关押,而是通过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方式,对其施加一定程度的自由限制。
尽管管制对罪犯并不采取关押措施,仅仅是对其自由加以限制,但是它仍然具备着惩罚性质,可以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在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的活动,或者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的人群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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