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一、什么是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管制与拘役乃为中国刑事法典中所蕴含之两种相异刑罚措施。
其中,管制乃是一种相对较轻之惩罚,受刑者在社会生活中履行职责,无需离开家人,也不会被剥夺自由权利,仅须严格遵守相关所设定之特定限制,例如定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自身行为动态,或是禁止未经许可擅自离境等。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拘役即为短暂性的自由剥夺刑罚,受刑者必须在看守所以及其他指定执行场所内服刑,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但仍需对其自由加以适当限制的罪犯。
二者之间的显著差异在于是否涉及到自由权的剥夺以及具体的执行环境。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罚。
二、管制和的区别
管制和羁押,作为两个的法律概念,在定义、适用条件及执行方式各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
首先,从定义上讲,管制是一项针对犯罪分子施加的刑罚手段之一,旨在通过对罪犯有限度地剥夺人身自由来进行惩罚,然而与监禁有所不同之处在于,被处以管制处罚者依然能够在特定的区域内维持日常生活以及继续工作,但是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诸多规定。
相较之下,羁押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主要是用来防止和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妨碍司法程序甚至重蹈覆辙。
从适用条件上看,管制往往适用于那些罪行相对轻微和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犯罪分子,以此作为对他们行为的惩戒和警示。
而对于那些已有充分证据表明可能涉嫌犯罪并且符合羁押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例如存在潜在的逃逸风险、销毁证据或者威胁等情况,羁押便成为必要的选择。
最后,在执行方式上,管制的执行力度相对较为宽松,罪犯在服刑期间仍然可以保持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享有行动自由,但同时也需要接受公安机关的严密监管和管理。
而羁押则意味着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拘留在看守所等专门场所,严格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案件审理完毕或者采取其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为止。
三、管制的期限最高多久可以解除
在现行法制下,对于被判处或其他类型刑事犯罪的人员,其基于裁判所确定的刑罚执行期最长可达三年。
同时,关于或这样的其他刑事处罚措施,其实际完结的日期,则会因罪犯个人的表现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而得到进一步的确认。
在假释或缓刑期间,受刑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所地点或者需要定期向司法机构汇报自身的行为动向等等。
假设受刑者能够展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度,并且在这期间内没有再次触犯刑法,他们便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解除假释或缓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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