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跟管制有什么区别
一、拘役跟管制有什么区别
拘役以及管制,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刑事处罚措施,有诸多方面的差异。
拘役,其主要功能在于短期内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并将他们就近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接受强制性劳动训练;而与之相对应,管制这一措施,虽然不对罪犯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关押行为,但是却会对他们施加一定程度的自由限制,同时还需在社区环境中进行矫正工作。
在具体的期限设定、执行方式以及适用对象等方面,二者均存在显著区别。
拘役的期限通常较为短暂,并且必须在看守所内执行;管制的期限则相对较长,并且可以在社区环境中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管制会开除党籍吗
监管,作为一种严厉的法律惩罚手段,主要适用于针对情节较为轻微,无须长期监禁教化的犯罪人员。
对于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及严重程度,以及其是否将遭受除名党籍的惩罚,取决于其触犯党的条规及其严重程度。
一般来看,若是党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尤其在冒犯政治法规,或是腐败等违反组织纪律的指控面前,他们极有可能被逐出组织。
最终决定应当基于具体的案情,依据党组织依照政策法规做出的详细判断而定。
三、刑法什么罪量刑是管制
针对那些犯罪行为相对轻微,应当判处徒刑,但由于各种原因无需进行关押的犯罪分子,应适用管制刑这一惩罚方式。
这种独特的刑罚方式,是由国家最高司法机构——人民根据案件事实作出判决,其核心为不对犯罪分子实施关押,仅对其部分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将其交付给公安机关进行监管以及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与改造。
管制刑作为一种最为轻微的主刑,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创新性制度。
在我们与犯罪行为的长期斗争过程中,已经充分证实了管制刑是一种具有显著效果的刑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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