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吗
一、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吗
我来给您科普下吧,拘役和管制其实是我们国家刑法里的主要惩罚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主刑。但是,它们跟有期徒刑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根据相关法规,管制的期限要在三个月以上但不满两年,如果你犯了多起案子的话,总的刑期不能超过三年。而拘役的时间则是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同样的,如果你犯了好几条,那所有刑期加起来也不能超过一年。再说说有期徒刑吧,它的期限就比较长了,从六个月开始,一直到十五年都有可能。所以说,这个有期徒刑跟前面提到的那两个主刑,还是有不少差距的。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
(五)。
二、有期徒刑和管制能同时判处
刑期为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合并处罚有两种情况:首先是当被告人犯了两个罪行,这两个罪行分别被判处拘役和管制时,那么我们会选择将拘役当成执行的具体刑罚;不过,请注意,即使拘役的刑期已经结束,管制的刑期还是要继续执行。其次,如果被告犯了两个罪名,这两个罪名分别被判定为有期徒刑和拘役的话,那我们就会选择执行有期徒刑这个刑罚,而拘役的部分就被有期徒刑所取代。
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
1.判决拘役的情况:(1)犯罪性质较为轻微的案件通常被处以拘役。其中,拘役适用幅度最大的案件为;次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类型的犯罪亦常涉及拘役的判罚。
(2)对社会造成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的犯罪则适用拘役。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除了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罪名没有被规定可适用拘役之外,其他绝大部分均可按照相关法规判处拘役。此种情况下,拘役适用率大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换言之,同属一类犯罪中,仅有部分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能适用拘役。
(3)尽管某些犯罪原本应被判处管制,但当出现了可以提高量刑档次的特殊情节时,也可能面临拘役的处罚。
2.判决管制的情况:(1)罪行性质较轻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案件通常被判处管制。据我国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确立管制刑的犯罪案例主要集中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与妨碍婚姻家庭罪两大类别中,这些犯罪共有的特征是情节不太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
(2)个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也是影响管制判处与否的关键因素。尽管管制并未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人身自由的限制,但对于那些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而言,采用管制刑可能无法达到预防犯罪的预期效果。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只有那些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的罪犯才会被判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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