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期满后还会判吗
一、拘役期满后还会判吗
拘留是一种在刑事侦查阶段所采用的强制性调查手段,当侦查工作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如若侦查机构经审查认定被指控的并不符合犯罪的标准,或者其行为不应受到刑事追责时,便可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而在将案件移交至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之后,倘若公诉机关同样认为该犯罪嫌疑人并未触犯规定,或者其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他们也有权作出不起诉的裁定。
当案件最终进入了诉讼程序,即由人民审理,经过严谨的审判流程,如果法庭判定犯罪嫌疑人并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其行为不应受到刑事追责,那么就有可能宣布被告人无罪,或者对其实施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拘役期满也交了还用判刑吗
罚金,就是让罪犯给国家交钱的惩罚方式啦。
这可是财产刑的一种哟!也是咱们中国法律里的附加刑。
你以为交罚金就没事儿了?那得看具体犯罪情况。
比如,罪行轻微,又没有再次害人的可能,并且符合一些条件的话,才可能只处罚金而不必坐牢呢。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初次犯错或偶尔为之;
(2)或者立过功;
(3)犯罪时还是未成年;
(4)犯罪行为中止或者没完成;
(5)被迫参与犯罪;
(6)主动交代所有非法所得,表示改正错误的决心;
(7)其他类似情况。
记住哦,违法所得全都退出来,再承认错误悔过自新才有可能只罚点钱而不用坐牢喔!不过,如果违法所得退不出,还要受别的惩罚的话,就算先交罚金,剩下的惩罚还得继续滴。
三、拘役期间重新犯罪怎么量刑
若罪犯在被裁定审判有罪并规定在拘役期限届满后五年内再次犯罪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凡被法庭宣告裁定及以上刑罚的犯罪主体,当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特赦之后,若在五年内再度触犯应判决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者,属于,必须予以加重处罚;但如系且涉案人员年龄未达十八岁者,则不在此列。
前述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主体,自假释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主体,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特赦之后,再次触犯上述任一类型的犯罪行为,均将视为累犯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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