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法条竞合吗
一、以危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法条竞合吗
首先,你得知道,危险驾驶罪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者之间其实有着非常微妙的联系,它们在客观上可以说是法条竞合的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做了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但是又不能用罪或者危险驾驶罪来给他定罪量刑的话,那就只能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大口袋来把他装进去,这样才能防止我们对这些罪犯过于宽容而让他们继续为非作歹!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以危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区别在哪里
危険驾驶罪与妨害安全驾驶罪实则存在本质区别,这两大罪名代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刑事罪行。
前者是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严重违背交通法律规范所实施的行为,这些行为往往因为涉及到危险驾驶行为且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和负面影响而受到关注;后者则着重描述行为人为干扰司机实现安全驾驶目的所采取的危险行为,即使尚未导致严重后果发生,亦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施以妨害驾驶罪的严厉惩处。
三、以危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区别是什么
大家得知道危险驾驶罪跟妨害安全驾驶罪可不是同一回事儿,这俩其实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犯罪类型。
那么什么叫危险驾驶罪顾名思义,这个罪行主要针对那些开车时胆大妄为,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的机动车驾驶员们。
你想想看,他们这些危险的驾驶行为可能引发什么样的严重后果,肯定是对整个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而妨害安全驾驶罪又是怎么一回事这说的是有人故意做出一些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的危险动作,即使没能酿成大祸,也是要按照妨害驾驶罪来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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