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罪标准有哪些呢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罪标准有哪些呢
这罪行主要侵犯的是我们大家都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当然了,这里面包括了那一大堆我们不知道名字的普通人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那些重要的公家财产和私人财产的安全,还有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公共生产和生活的安全。
这个罪行的实施者大部分都是普通老百姓,只要你到了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年纪,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就可以去做这个罪行的实施者,主要的受害者就是那些坐车的乘客们。
但是,也有那么一小部分是由特殊身份的人来完成的,比如说公交车上的售票员或者保安人员,他们也有可能会跟司机产生矛盾。
这个罪行的行为人的行为会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造成干扰,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
最后,这个罪行的主观方面表现出来的就是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的故意和间接的故意。
所谓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妨碍安全驾驶,有可能导致很多无辜的人受伤甚至死亡,或者是造成大量的公家财产和私人财产的损失,但他还是希望或者是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罪标准有哪些规定条款
妨害安全驾驶罪这一的构成要件通常涉及到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具体来说,其涵盖范围可以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例如,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期间采取拳击、推搡、猛拉驾驶人员或者强行争夺方向盘等极度干扰和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此外,驾驶员因为个人矛盾纠纷而故意实施类似行为,从而导致公共交通工具失去控制,进而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等等。
这些行为只有当其危急性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够被判定为刑事犯罪。在进行具体判断时,除了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之外,我们还需要全面评估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手段、以及由此带来的严重社会后果。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罪标准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妨害安全驾驶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首先是犯罪客体,该罪所侵犯的是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公共安全,以及社会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环境。
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此类犯罪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在行驶过程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对驾驶员实施暴力行为或控制驾驶操作装置,从而干扰了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或者是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擅自离岗,与其他乘客发生斗殴甚至殴打他人,这些行为都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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