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指故意实施干扰、阻挠交通工具正常行进的行为,从而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的犯罪行为。
关于此的界定,通常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准则: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干扰交通工具正常运行之主观意愿;其次,该行为需对交通安全构成直接且显著的威胁,或者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危害结果;最后,行为人的行为不得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
以上述三大原则为基石,共同构建了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认定框架,以确保对各类妨害交通安全行为的精准识别与有力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处,并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破坏、移动指示标志,造成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认定依据有哪些呢怎么判
判定危及行车安全罪行的评估标准重点包括主体的主观意图、所采取的行动形式、产生的负面影响及其与之相关的因果关系链条。
更精确地说,行为者必须蓄意干涉驾驶员的常规行驶过程,例如使用口头恐吓、身体接触或者其他类似手段以令驾驶员失去对车辆的操控能力,另外,该行为必须确切具备威胁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潜在风险,也就是说,可能引发重大,导致人员伤亡或是财产损失。
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法庭将充分考虑到行为者实施的特定动作、其行为产生的不良效果、是否存在事先策划以及行为者的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认定依据有哪些呢怎么处理
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罪名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具体而言,就是指不特定的众多民众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稳定。
从客观层面来看,该罪行主要表现为对正在行驶过程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实施暴力手段或控制驾驶操作装置,从而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或者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擅自离开岗位,与他人发生斗殴甚至殴打他人,这些行为都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关于妨害安全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对于在行驶过程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实施暴力手段或抢夺控制驾驶操作装置,从而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并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将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且还会面临罚款的处罚;第二,如果上述行为导致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擅自离开岗位,与他人发生斗殴甚至殴打他人,同样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将会按照第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如果存在以上两种行为,同时又构成了其他犯罪的情况,那么将会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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