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拘役管制还赔偿吗
一、法院判决拘役管制还赔偿吗
通常而言,不允许进行这样的操作。
唯有当拘留期限超出常规,并且被拘留者最终被证明无罪之时,才可依据相关法律申请国家赔偿。
在此必须明确的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乃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管辖之案件,于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目的在于应对法定紧急状况,尤其针对现行犯罪行为人或重大。
然而值得谨记的关键是,并非刑事制裁之手段,而是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法院会判拘役管制吗
1、拘役?就是被拘留起来慢慢改造的那段时间啦!它跟差不多,但是短期内就能放出来。
最长也不过1年,要是犯了好多事儿,一起算的话可不能超过这个数字哦。
而且,在那里面表现好还能偶尔回家看看,干活儿挣钱也是可以商量的。
2、惩罚嘛,简单来说就是行政和刑事两种。
行政呢,就是政府机构给做错事的人敲警钟啦。
刑事就是法院审判后给坏孩子们的教训。
我们国家的刑事惩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
虽然附加刑像罚款、和等等也都挺厉害的,还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呢。
三、对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由谁执行的
依照我国相关之规定,此类被判处拘役惩罚的犯罪分子,其执行主体应为公安部门。
在此过程中,请特别关注以下细节:首先,若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者,则应对该未成年犯在专门设立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内执行相应刑罚;其次,执行机构有责任确保罪犯能够及时入狱服刑,并向其亲属发出通知;最后,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当其刑期届满之时,执行机关必须向其发放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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