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拘役的可以申请监视居住吗
一、判决拘役的可以申请监视居住吗
监视居住之决定乃由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或者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所下达,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与执行。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亦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对该项决定予以协助执行。
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包括指定居所),若确因特殊原因需离境,则须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备,待获得许可后方能离去。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际,应由办案机关依法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
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其次,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再次,由检察长或公安局长作出最终决定,并通知办案机关;最后,将解除决定书送达至犯罪嫌疑人手中。
司法机关在正常情况下必须确保在监视居住的六个月内,将所有需要调查清楚的线索全部调查完毕,否则,在监视居住期满之后,司法机关将会承受巨大的压力。
如在前期调查阶段,需秘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同样需经过严格审批方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判拘役有通知吗怎么办呢
常规状况下,我们会选择采用书信形式来将通知内容如实无误地告知家属,但是,在部分特殊情况之下,拘留信息亦有可能会通过电话通讯途径予以传递。
这其中可能因为地域之异而使公安部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产生细微差别。
通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制定并实施的,由公安部门以其权威机构的角色向涉嫌犯罪案件当事人的家属郑重发出的一份正式司法文件。
此类特定文档以公安局的官方名义颁发张贴,充分明确表达了涉案当事人已经受到“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措施的严格限制。
三、拘役多久能适应工作
通常情况下,这种事件并不会对您产生直接且显著的负面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企业和机构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以及纪律性,可能会对曾涉及刑事案件的求职者设置一定的门槛,这同样属于合情合理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当劳动者因涉嫌犯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签订的。
即便用人单位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未来的工作环境中,包括与同事之间的相处、上下级关系的处理以及职业晋升等方面,都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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