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不是累犯
一、拘役是不是累犯
拘役这种惩罚方式呢,其实本身并不意味着这个人会变成累犯。
什么叫累犯啊?简单来说就是在一段时间内又犯了罪,这跟他上一次犯罪时所受的惩罚种类,比如说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之类的,没有直接的关系哦。
一般来讲,累犯所要承受的法律后果可能会比第一次犯罪时要严重得多,这就说明罪犯并没有从过去的惩罚中学到教训,对我们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法律的尊严造成了更大的威胁嘛。
所以说,到底算不算累犯,关键还是要看罪犯在一段时间内有没有再犯新罪,而不是看他以前被判过什么样的刑罚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累犯一般加几年
累犯呢,就是那种在一段时间里,因为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被判过刑,然后又继续犯同样错误的人。
针对这种情况,法律可能会采取加重惩罚的方式,以此来强调他们这种重复犯罪所带来的连贯性影响以及对整个社会的严重威胁。
至于到底要加重多少,这个可不是说有个固定的标准年限就能搞定的,而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之前犯的错和现在犯的错的性质、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等,再加上罪犯自己的表现和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决定的。
所以啊,累犯加刑的幅度还是挺灵活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每件事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同时也保证刑罚的适当性。
三、构成累犯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要成为累犯,首先得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在上次那个不幸的事情里接受惩罚以后,如果过了一段特定的时间又做了坏事,那就可能被当成累犯来处理了。
这个特定的时间段呢,一般就是指你上次受罚的刑期执行结束或者得到特赦之后的五年之内。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个时间段里再次触犯法律,那么你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哦。
关于累犯的法律定义,它其实就是强调了犯罪的连续性和重复性,也就是说,你在受到惩罚之后并没有真正地反省自己的错误,也没有改变你的不良行为习惯。
这样的话,你就会被认为是一个屡教不改的罪犯,对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更大的威胁。
一旦被认定为累犯,你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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