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判刑的区别在哪里
一、拘役和判刑的区别在哪里
拘役和判刑均为中的惩处手段,其主要差别在于:
1. 期限有别;
2. 执行形式各异。
拘役,即剥夺犯罪者短期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之刑罚方法。
其特点为短期限、近距离且相对轻微。
拘役的剥夺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6个月,故为中国三大自由刑(其他两种分别为管制及有期徒刑)中最为轻缓者。
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需短期监禁之罪犯。
而有期徒刑则是剥夺犯罪者一定期间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式。
有期徒刑为主刑,适用范围广泛,可涵盖轻罪至重罪。
在中国的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占据核心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有哪些
拘役跟判刑可不是一回事儿哦:
(1)拘役在判刑里头算是个小弟弟;
(2)拘役时间可比判刑短多了;
(3)拘役就像是管制跟有期徒刑中间的小彩蛋,但无论是哪种,判刑都有轻重之分。
三、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跟判刑有点不一样:
(1)拘役就像个小盒子,里面装着判刑;
(2)拘役的时间特别短,而判刑就看情况了,有的短有的长;
(3)拘役就像是中间地带,比管制轻但比有期徒刑重;判刑的轻重可就更多样化了。
以上是关于拘役和判刑的区别在哪里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