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二手房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认上所载明的权利人是否与您签订合约之人相同.在此情况下,租房者首当其冲应该要求房东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的原始文档,因为现今社会中存在着大量欺诈行为,这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伪造的进行诈骗活动,相较于复印件而言,原始文档更易于识别真伪;其次,租房者还需向房东索取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原始文档,包括产权证或使用权证,若产权证尚处于办理过程之中,则应要求房东提供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最后,建议租房者通过与房东的对话交流,深入了解房屋及其周围环境的相关信息,从而判断房东对基本情况的熟悉程度。
2.询问上一次的水、电、燃气以及物业管理费、光纤通信费等各项费用是否已全部结清.
3.您最好详细记录房间内现有物品及其新旧状况,以便在租赁房屋时能够准确清点房屋内部设施,例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同时在看房期间,务必检查家电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家具的完好程度等,并将所有内容逐项列入清单之内。
最好明确规定如若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应由何方承担,以避免在入住之后,家用电器等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与房东之间产生纠纷,责任归属不明晰。
同时,也需留意是否存在漏水现象,以及物品是否有所损坏。
4.确定合同的签订日期以及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同时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及具体日期,以及如若房东提前终止合同时,应如何进行赔偿等事宜。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查封拍卖的房子,被执行人还能租赁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法院裁定查封的房产不得予以租赁。
倘若发现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便于由法院直接负责保管时,法院有权指派被执行人履行职责进行保管,只要此种措施不会对该财产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便可同意被执行人继续使用。
此外,若经法院判定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者,也可委托相关第三方或申请执行人负责保管。
至于由法院指定由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在确保其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之价值无较大影响的前提下,可允许被执行人持续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由法院代为保管或者委托第三方、申请执行人负责保管的闲置资产,保管人则应禁止进行擅自使用。
三、法院有权对正在营业的第三方租赁人房产执行查封吗
若被执行人之资产归他人所有,法院仍有权查封,尤其当其故意将自身资产转至他人名下时。
如第三方为合法占有被执行人财产,例如租赁被执行人房屋,法院亦可查封,但不得妨碍第三方对该财产的持续使用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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