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路边石墩能走交强险?90%司机不知道的理赔真相!
清晨7点的环城路上,王先生因避让突然窜出的流浪猫猛打方向盘,"哐当"一声撞上了隔离带的石墩,望着凹陷的车头和散落的石块,他掏出手机准备报案时突然迟疑:这种自己撞固定物的单方事故,交强险到底能不能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交强险的核心保障对象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当事故不涉及第三方时,交强险的理赔窗口其实是关闭的,就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石墩作为公共设施属于"物"的范畴,既不是"人"也不属于"其他车辆",理论上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
但实务中存在两种特殊情形值得注意:其一,若石墩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时,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条款,理论上可申请2000元财产赔付,但这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且需证明石墩属合法设置的市政设施;其二,若有乘客受伤,则可以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申请理赔,这往往需要商业险作补充。
某真实案例中,李女士驾车撞坏公园景观石,法院判决其需赔偿园林局3.8万元。交强险最终仅赔付了2000元财产损失限额,余下3.6万元由其自费承担,这印证了专业人士常说的:"交强险保人不保己,护他不护车"的铁律。
【建议参考】
- 立即检查保单:确认是否投保车损险及三者险
- 事故现场必须报警:获取交警责任认定书
- 拍摄全景照片:包含车辆位置、石墩编号、道路标线
- 联系路政部门:核实设施权属及赔偿标准
- 48小时内报案:避免保险公司拒赔
【相关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小编总结】 经历这次深度解析,我们可以得出明确结论:单纯自己撞石墩的事故,交强险的保障作用非常有限,核心要记住两个"不"——不赔自己车辆损失,不赔无责第三方财产,建议车主务必搭配购买车损险和足额三者险,毕竟道路上的"隐形守护者",往往是那些容易被忽视的商业险种,下次握上方向盘前,不妨多花十分钟研读保单,这或许能为您省下数万元的意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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