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无力偿还贷款,该如何是好?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突发情况,导致我们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特别是当我们患上重病时,不仅要面对身体上的痛苦,还要承担经济上的压力,当我们因为重病无力偿还贷款时,应该怎么办呢?
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在面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时,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根据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在无力偿还贷款时,我们可以与银行或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尝试申请延期还款、分期还款或者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以减轻自己的还款压力。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我们无法与银行或贷款机构协商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我们因为重病无力偿还贷款,也不会因此而免除我们的还款责任,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务重组等。
寻求社会救助
如果我们的经济状况非常困难,可以寻求社会救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我们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等组织申请救助,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援助。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小编总结:
当我们因为重病无力偿还贷款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面对,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与银行或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经济状况非常困难,可以寻求社会救助,我们也要注意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以便在未来能够更好地获得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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