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外遇方怎么提出赔偿?单方提出离婚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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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外遇方怎么提出赔偿
离婚时对外遇方可以请求法院在财产分配时对其少分或不分。如果外遇行为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赔偿情形有:与他人同居行为;有重婚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外遇行为不是法定过错行为,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才能在离婚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单方提出离婚怎么赔偿
单方提出离婚,无论是在协议离婚中,还是在诉讼结婚中,都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理由。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法定的赔偿类型,只会针对特殊的情况。具体来说,离婚损害赔偿是指,离婚时无过错一方请求有过错一方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因此,法律并没有规定,单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对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时就不需要赔偿。对于自己确实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比如出现了: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的,这时候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不是自行给付的,而是在无过错方要求下才会支付。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没有请求有过错方支付的,有过错方可以不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对方外遇离婚赔偿
对方外遇离婚赔偿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只是一般的出轨,没有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标准,则不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不能请求赔偿。一般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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