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新规定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新规定有哪些
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诸多体现。
(一)租赁期限方面
1. 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这有助于稳定租赁关系的时间范围界定。
2. 不定期租赁的确定更加明确,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承租人权利义务
1.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三)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
二、租赁合同有什么讲究没写
租赁合同有很多关键内容如果没写可能会引发纠纷。
(一)租赁物相关
1. 没有写明租赁物的具体状况,例如中房屋的设施设备情况、损坏程度等,在交付和退还租赁物时可能会产生争议,无法明确责任。
2. 租赁物的用途若不明确,承租人可能会超范围使用,对租赁物造成不当损害,而出租人难以追究责任。
(二)租赁期限方面
如果没写租赁期限,双方的租赁关系处于不明确状态。这可能导致出租人随时要求收回租赁物,承租人也可能随时不再租赁,双方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三)租金相关
1. 租金金额未写,就无法确定承租人应支付的数额,导致租赁关系无法正常履行。
2. 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没有约定,容易引发付款拖延或者付款方式争议等问题。
(四)维修责任方面
没有明确维修责任归属,当租赁物出现损坏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可能互相推诿,导致租赁物无法及时维修,影响使用。
三、物流需要租赁合同吗
物流公司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租赁合同的。
如果物流公司需要办公场地,租赁办公场所就需要租赁合同。这能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租金、租赁期限、场地的使用范围等内容,保障物流公司在租赁期间稳定使用场地进行办公运营、管理等工作。
若物流公司没有自有仓库,需要租赁仓库来存储货物时,仓库租赁合同也是必要的。合同中会规定仓库的面积、存储条件、租赁价格、货物保管责任等条款,以确保货物存储过程中有章可循,避免出现争议时无法明确责任。
另外,物流公司的车辆如果是租赁的,同样需要租赁合同。明确车辆的租赁费用、使用期限、维修责任、保险等相关事项,保障车辆租赁期间物流运输业务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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