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是否有效
一、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是否有效
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在一定情形下也是有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对于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租赁双方就租赁房屋的主要条款,如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租金、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等达成了口头约定,且双方已实际履行了该约定,比如承租人已实际入住,出租人已收取租金等,那么该租赁关系依然成立且有效,只是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均有权随时,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合理期限的判断通常需结合具体情况,比如租赁房屋的用途、当地租赁市场的一般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总之,没有书面合同并不必然导致租赁关系无效。
二、合同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租金支付纠纷。承租方可能因经济困难、对租赁物不满等原因,拖延支付租金或拒绝支付;出租方则可能随意提高租金,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引发双方矛盾。
(二)房屋维修保养纠纷。在租赁期间,对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划分不明确。承租方可能认为维修是出租方的责任,而出租方可能觉得是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从而产生争议。
(三)租赁期限纠纷。比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延长租赁期限,或者出租方在租赁期限未届满时,强行要求承租方搬离。
(四)房屋用途变更纠纷。承租方可能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改变房屋的约定用途,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和价值。
(五)转租纠纷。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损害出租方利益。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由谁承担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印花税的承担主体通常有以下情况:
(一)根据法律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应当缴纳印花税。因为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合同双方都有义务。
(二)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对印花税的承担作出特别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某一方承担全部印花税,那么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该约定是有效的,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
(三)若合同中未作特别约定,按照一般的税收原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具体来说,应按照租赁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所以,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印花税的承担方式,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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