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租赁合同纠纷证据材料有哪些
一、拆迁租赁合同纠纷证据材料有哪些
在拆迁租赁合同纠纷中,常见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租赁合同本身。这是最基础的证据,明确了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物的具体情况等关键内容。
(二)租金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用以证明承租人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若存在租金拖欠情况,这是判断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三)房屋状况相关证据。比如租赁房屋的照片、视频等,能反映房屋在租赁期间的实际状况,若因拆迁导致房屋受损,可作为索赔依据。
(四)拆迁相关文件。包括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助于确定拆迁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拆迁对租赁关系的影响。
(五)双方的沟通记录。例如短信、邮件、聊天记录等,若在拆迁过程中双方就相关事宜进行过协商或沟通,这些记录可证明双方的态度和协商过程。
(六)证人证言。若有了解租赁及拆迁情况的证人,其证言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二、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拆迁公司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拆迁公司合同纠纷中,当一方认为自身权利因对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受到侵害时,需关注诉讼时效问题。比如,拆迁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拆迁工作,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违约行为及自身受损情况起,三年内应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存在的情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在涉及拆迁公司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影响自身权益的维护。
三、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中,当一方认为自身基于合同所享有的权利被对方侵害时,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侵害事实及人时起算诉讼时效。
例如,若拆迁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屋,被拆迁人在知晓这一情况后,应在三年内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不过,若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会相应调整。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断则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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