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属于租赁合同
一、什么都属于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以下这些都属于租赁合同:
1. 合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居住或用于商业经营等用途,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
2. 车辆租赁合同,包括汽车、货车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使用车辆,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3. 设备租赁合同,比如建筑租赁施工设备、企业租赁办公设备等。承租人使用设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租金作为使用设备的代价。
4. 场地租赁合同,例如企业租赁活动场地、仓库场地等,承租人获得场地的使用和收益权,同时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
总之,只要一方将特定的物提供给另一方使用、收益,另一方支付相应租金的合同关系,都可视为租赁合同。
二、房子租赁合同如何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适格。出租方应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承租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合同责任。
2.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双方自愿签订租赁合同。
3. 合同内容合法。合同条款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约定的租金不能过高达到显失公平的程度,租赁用途不能为非法用途等。
4.合同形式符合要求。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有效。
满足以上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过,对于依法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以对抗第三人等特殊效力,但登记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三、没有租赁合同如何上学
如果没有租赁合同,孩子上学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但仍有其他途径可以尝试解决。
(一)替代。有些地区可以用明来替代租赁合同。居住证明可以由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孩子及家长居住在该区域。出具居住证明时,可能需要提供水电燃气缴费单据等能证明居住事实的材料。
(二)所在地入学。如果无法提供租赁合同或取得居住证明,孩子可以选择回到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按照当地的入学政策办理入学手续。
(三)与学校协商特殊情况。如果有特殊原因导致没有租赁合同,例如房子为自有但尚未办理相关证件等情况,可以向学校如实说明情况,提供如、明办理的相关回执等辅助证明材料,请求学校考虑实际情况,允许孩子入学。但这种情况学校有自主决定权,并且不同学校的处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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