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一、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在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协商解除。租赁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这种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就解除事宜达成合意即可。
(二)法定解除。对于承租人而言,若出现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等情况,承租人有权。比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对于出租人来说,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逾期不支付租金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等,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三)约定解除。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可依约定解除合同。例如约定若承租人经营特定业务未达到一定业绩则解除合同,当该条件满足时即可解除。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应遵循法定程序,一般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些什么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出租人的效力。出租人应按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确保房屋符合约定用途且能正常使用。同时,在租赁期间应履行维修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使用状态,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还不得擅自干涉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
(二)对承租人的效力。承租人应按约定的方法和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需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否则构成违约。租赁期满或时,应返还租赁房屋,且返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合同的其他效力。依法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
三、期内可以把房子卖了吗
在租房合同期内,房东可以将房子出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租赁期间,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其房屋进行处分,包括出售。
不过,这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房屋被卖掉了,原租户仍可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二)房东的通知义务。房东在出售房屋前,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因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损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依法要求赔偿。
(三)新业主需遵守原租赁合同。新的房屋所有权人需承接原租赁合同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不能随意解除租赁合同或提高租金等,除非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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