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诈骗减刑吗怎么判
一、个案诈骗减刑吗怎么判
对于,在服刑期间,若表现优异且满足相关条件,便可获得相应的减刑机会。
具体而言,减刑主要面向的罪犯是当前正在接受刑罚执行的人员。
这一点是区别于量刑制度的关键所在。
同样是立功表现,若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那么它可以被视为一种量刑制度,对实施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在执行阶段出现立功表现时,其仅能作为一种减刑的前置条件,进而引发减免刑罚的后果。
减刑适用于被判处、、和的罪犯。
这些罪犯的共性在于,他们所受的刑罚皆属于自由刑,而自由刑的轻重程度则由刑期的长度来决定。
若存在刑期,则在该期限内进行减免;若无明确刑期,则需经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切的刑期。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涉案诈骗金额达到九千怎么判
鉴于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公共和私人财产损失的计价标准,9000元及其以上者便归类为“数额较大”之范畴,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的相关条款,对于实施此类诈骗行为并导致显著数额财产损失的被告人,应当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附加适当的。
在此基础上,法律还允许对犯罪情节较为轻微、被告人本人具备真诚忏悔以及无再次犯罪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估,从而选择性地对部分犯罪分子采用轻刑缓期执行的方式加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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