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在谁那
一、房屋租赁合同在谁那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可能在出租方和承租方手中都有留存。
从出租方角度看,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或管理者,持有有助于保障自身权益,如在租客出现违反合同约定(如拖欠租金、破坏房屋结构等)时,可依据合同条款追究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持有合同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房屋使用范围等规定。在遇到出租方无端干涉正常使用房屋或者擅自提高租金等情况时,可以凭借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如果双方通过中介机构达成租赁关系,中介可能也会留存一份合同副本以便在出现争议时作为协调的依据。
二、大车租赁合同咋么写
大车租赁合同通常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合同双方信息
写明出租方(姓名、联系方式、号等)和承租方(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的详细信息。
(二)大车基本信息
1. 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等,明确车辆的唯一性。
2. 车辆状况,如车辆的新旧程度、是否有损坏等情况的说明。
(三)租赁期限
明确租赁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到日。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数额,可明确每月或每年的租金金额。
2. 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同时注明支付的时间节点,例如每月几号前支付当月租金。
(五)车辆的使用
1. 约定车辆的使用范围,例如仅限于本地运输还是可以长途运输等。
2. 承租方不得将车辆转借、转租等限制条款。
(六)车辆的维修保养
1. 正常损耗的维修责任通常由出租方承担,但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2. 定期保养的责任界定。
(七)保险及事故处理
1. 明确车辆保险由哪方负责购买,如、商业险等。
2. 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分担和处理流程。
(八)违约责任
列出双方违约的情形及对应的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等。
(九)合同的解除
约定在哪些情况下双方可以。
最后,合同应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
三、危楼租赁合同要注明什么
危楼租赁合同中需要注明以下重要内容:
(一)房屋状况说明
1. 明确该建筑为危楼,详细描述危楼目前的危险状况,例如墙体裂缝情况、结构稳固性问题等,让承租人充分知晓风险。
2. 注明房屋是否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维修加固工程,工程的大致时间、范围以及可能对承租人使用房屋造成的影响。
(二)安全责任划分
1. 确定房东和承租人关于房屋安全的责任,例如房东有义务告知承租人所有已知的安全隐患,承租人有责任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房屋以避免加重危险状况。
2. 对于因危楼可能发生的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双方应协商如何分担责任。
(三)租赁用途限制
明确规定租赁该危楼的用途,禁止承租人将危楼用于可能增加危险程度的用途,如进行大型集会、存储危险物品等。
(四)租赁期限及解除条款
1. 合理确定租赁期限,考虑到危楼的特殊情况,租赁期限可能相对较短。
2. 约定在房屋危险状况突然恶化或者出现新的重大安全隐患时,双方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包括通知的方式和时间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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