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生活中由于继承顺序而发生冲突的情况并不少见,而且继承人大多是自己的亲属,因此由于继承纠纷,亲属之间产生了分歧。那么,如果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吧。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如果没有合法遗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房主的配偶如果健在,剩余一般半按(继承法)规定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
继承开始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先分得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父母。
第二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与其他继承人协商一致,分割死者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的相关法律问题。继承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人际关系问题。尤其在我们国家,亲情比法律更重要。在继承顺序问题上,我们需要相互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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