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东解除合同中介费不退吗
一、和房东中介费不退吗
不退还,只要居间人完成,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
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根据《》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居间合同与因居间行为而促成的合同属于两个独立的合同。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因此,不能要求合同履行作为支付居间报酬的条件。
因此,现实中要是房屋中介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居间行为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即使买卖双方最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二、房东是否可以单方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合同到期是否需要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需要解除。
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合同就会终止,终止的租赁合同不需要解除,在租赁期限内,有可解除的情形时,才要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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