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淫秽物品怎么量刑
一、贩卖淫秽物品怎么量刑
如果你为了赚钱做了这些事:制作、复制、出版、买卖、传播那些不好看的东西(比如黄片),那你可能会受法律处罚。
不过,情况也是分轻重缓急的。
最轻的可能就是关你几天,罚点钱;严重点的话,就得蹲几年牢房再罚点钱;最糟糕的话,你恐怕要在监狱里待上好久,还要交甚至被。
具体怎么判断.看看你有没有这几种行为吧:
1、生产那些东西:就是说做、录制什么的都算。
2、复制它们:就是说复制、复印之类的都算。
3、出版它们:就是说出版、编辑什么的都算。
4、卖给别人:就是说卖、发行之类的都算。
5、让别人看到它们:比如说播放、放映、租售、运输、邮件之类的都算。
记住,这些可都是犯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引诱介绍卖淫案怎么量刑
关于引诱和介绍卖淫罪行的判罚具体需依据相关案件中的实际情况而定。
依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对于引诱、安排他人从事色情交易活动者,应依法予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并同时处以罚金惩罚;如果情节更为严重的话,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相同金额的罚金处罚。
具体的审判结果将视涉案人员的行为性质、犯罪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及对社会稳定带来的潜在威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裁决。
三、协助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对于实施协助组织卖淫活动的行为人,如其被依法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具轻微犯罪情节,同时展现出懊悔之情、无再次犯案之风险及缓刑判决不会对其生活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者,可对其实施缓刑处理措施。
若行为人身处未满十八岁、怀孕期或已届古稀之年等特殊情况时,则应依法予以缓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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