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到底赔不赔自己人?90%车主都误解的真相
交强险赔付自己吗?一文说清法律逻辑
许多车主对交强险存在一个“致命误解”:认为自己的车损或人身伤害也能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交强险的本质是“责任险”,而非“自我保障险”,今天从法律角度揭开这一误区,带你看懂交强险的真正用途。
交强险的核心功能:保护“第三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交强险的核心是对事故中“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这里的“第三者”明确排除以下两类人:
- 本车驾驶员及车上人员;
- 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特殊情形除外)。
举例说明:
- 若你驾车撞到行人,交强险将赔付对方的医疗费和财产损失;
- 但若你单方撞树导致自己受伤,或与家人车辆相撞,交强险不承担自身损失。
三大常见误区,车主必看!
“自己修车能用交强险”
➤ 真相:交强险仅赔付第三方车辆损失,最高限额2000元,且不涵盖己方车辆维修。“车上乘客受伤可获赔”
➤ 真相:车上人员伤亡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范畴,需单独投保,交强险不覆盖。“家人被撞也算第三者”
➤ 真相:若被撞亲属与被保险人为同一经济主体(如配偶、子女),法院可能认定不属于“第三者”,存在拒赔风险(参考《保险法》司法解释)。
如何弥补交强险的“保障缺口”?
- 补充商业车损险:覆盖自身车辆维修费用;
- 投保三者险(建议200万以上):应对高额第三方赔偿;
- 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驾驶员及乘客的人身安全。
建议参考
交强险是法律强制险种,但保障范围有限,车主应结合自身用车场景,通过商业险构建“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驾乘险”的完整保障体系,避免“裸奔上路”的风险。
相关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驾驶人、本车人员或投保人亲属遭受损害的,保险公司可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小编总结
交强险的本质是“利他”而非“利己”,它像一把“保护伞”,只为事故中的第三方撑开,车主若想全面规避风险,必须跳出“交强险万能”的思维陷阱,通过商业险组合实现“人车双护”,法律强制的是责任,而真正的安全保障,源于对规则的深刻理解与科学配置。
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及实务判例,具体个案需以保险合同条款及司法裁判为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