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移交检察院多久可以放人(刑事拘留不去看守所可以吗)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部门通常会在三天之内提请批捕,有特殊情况的,也有可能延长1~4天左右,若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刑拘以后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是30天。检察院对于提请批捕的审查时间是7天。
刑事拘留进看守所几天批捕?
刑事拘留进看守所后,一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批捕审查起诉多久做出决定?
无论是否批捕,审查起诉的期限都是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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