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谅解量刑幅度怎么算
一、赔偿谅解量刑幅度怎么算
首先得说,如果犯事儿了,还能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还获得了他们的原谅,那你这事儿可就好办多了。
不过,咱也不能光看这个结果,还得看看这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对吧?所以,我们会结合整个事情的严重性、赔偿的金额、你有没有赔偿的能力,还有就是你自己有没有真心实意地承认错误、后悔自己做过的事等等这些因素来综合考虑,然后再决定要给你减多少刑罚。
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下,我们会给你减掉基准刑的40%以下。
接下来咱们说说第二种情况,就是虽然你也积极赔偿了,但是没能得到受害者的原谅。
这种情况下,我们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给你,通常会减掉基准刑的30%以下。
当然啦,如果你既没有赔偿,又没能得到受害者的原谅,那我们可能就只能给你减掉基准刑的20%以下了。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他的家人今天找我协商写谅解书,是否可以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害者与罪犯亲属间达成协商并签署谅解书确有其可行性。
这种谅解书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明确表达被害方对于加害方所犯下罪行的宽恕之意,这自然会对于法院判处被告人的刑罚产生一定影响力。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谅解书的法律效果绝非绝对化体现,法院在进行审慎判断并作出最终裁决时仍将严格遵循法律的明文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
被害方在决定是否接受以及何时签订谅解书时,必须慎重考虑到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及深入洞察整个案件的全貌后再做定夺。
三、如果达成对方谅解还起诉吗
虽然在某些情形下,被告方与原告方能够达成庭外和解协议,然而该协议是否具有终结法律诉讼程序的效力却需要根据多种复杂的因素进行审慎评估。
在涉及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中,即使原告执意寻求法律救济,法院仍有权依据相关法规予以立案受理与依法进行审判。
而在涉及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尽管被害者的谅解意愿可作为量刑时的酌定减轻情节加以考量,但是否启动刑事追诉程序以及最终的裁决结果则必须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独立公正的判定。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到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构,其所代表的是国家整体利益,即便被害者表达出谅解之意,这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就会放弃对犯罪行为的追究。
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谅解视为法律程序的自动终止标志,而应根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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