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老师怎么量刑
一、补课老师怎么量刑
公立学校教师在外部进行有偿补习活动实属背离职业道德标准之举,依据国家教育部所颁布的相关法规以及各省教育委员会所颁发的地方性条例都被视为非法行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已就此发布了一份名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文件,明确要求教师必须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地抵制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严禁借助职务之便谋求个人利益。
具体而言,若出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可酌情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于那些违反相关法规的中等或初等学校,应参照其情节恶劣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参与各类奖项评选资格、撤销其所获得的荣誉称号等惩罚措施,同时还需追究该校领导层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失责责任;
2、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同样应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其进行自我检查、通报批评乃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于那些监管不力、问题频繁发生且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应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对于那些在课堂上故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课上不讲解而课后却进行讲解并收取补课费用的行为,以及打击报复拒绝参加有偿补课的学生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标准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实行“零容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
第二十五条
在职教师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在假期,国家都照发工资,而且,国家规定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教师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后还将不断提高。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违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则和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
二、非在职教师补课是否违法
其实大部分人都不懂啦,非在职老师给学生补课其实不算违法喔~为啥呢.因为其实没编制的老师算是自由职业啦,他们的补课就跟市场上买菜卖菜一样简单,大家都是你情我愿哒!不过呢,要是有些无良的非在职老师假扮成在职教师就有点昧良心了哦,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去举报他嘞。
但话说回来,咱们国家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要想办好学校或者其他类型的教育机构,至少得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哟:首先要有组织架构与规章制度啦;其次要有能教书育人的合格教师;第三呢,校区得符合规定的标准,设施设备也都必不可少;最后,当然是要有足够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咯。
所以啊,无论是开新学校还是换名字或是关门大吉,都得按照国家的规定去走流程,申请审核批准以及注册备案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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