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一定要找出法律条款吗,什么时候原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期限是,当事人应该在递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则视为受诉法院具有管辖权,一般情况下法院没有管辖权是不会立案的。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之后,法院审查的时间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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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管辖权异议的法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管辖权异议的异议书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提交答辩状的时间是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的异议书应在什么时期提出?
管辖权异议的异议书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提交答辩状的时间是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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