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如何量刑
一、累犯如何量刑
对于累犯的量刑原则,法律规定须予以加重惩处。
累犯,顾名思义,是那些曾经受到过一定程度的刑事惩罚,并且在刑罚期满之后甚至是获得了赦免后,却依旧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触犯了相同或者相似的罪行的罪犯,但需排除因以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的制度,累犯可以细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两种类型。
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一般累犯的相关内容。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主观条件要求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其次,时间条件要求前后两罪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即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而后罪则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法定期间内发生的;最后,犯罪性质条件要求前后两罪均属于同一种犯罪类型。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判三个月属于累犯
并不构成累犯概念之内。
累犯的分类包括了一般性累犯以及特殊累犯两个类别。
其中,一般性累犯是指曾经被判处在有期徒刑及其更高刑期的罪犯,在其刑期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若是在接下来的五年内再度触犯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规定,则该行为将被视为一般性累犯。
然而,拘役并非属于有期徒刑及更高级别的刑罚范畴,因此无法被定义为累犯。
三、被判处拘役还能构成累犯吗
那些被判了拘役的朋友们,我们要告诉你的是,在服完刑之后,你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成为累犯的哦!累犯呢,就是那种在特定的时间段里又再次犯事儿的人,而他们之前犯的事儿和后来犯的事儿,一般都得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才行。
因为拘役的时间比较短,而且处罚也相对较轻,所以咱们通常就把它排除在外,不算作累犯的必要条件啦。
但是呢,具体到每个人身上,能不能算作累犯,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的。
所以啊,被判了拘役的朋友们,你们在服完刑之后,一般来说是不满足累犯的所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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