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怎样判刑的
一、累犯是怎样判刑的
首先呢,什么叫累犯?说白了就是你有过犯罪记录,还没等把刑期服完,或者已经得到特赦出来,结果你又忍不住去捅马蜂窝,再进去坐班房那种人。
而在咱们国家的法律框架下,对于这种屡教不改的家伙,惩罚力度可是相当大的哦!在处理这类案子的时候,会特别关注被告以前的罪行,这可是决定他们命运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为累犯的出现,就意味着这个人很可能会继续犯罪,而且他也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法院通常都会对他们的新罪行给予更严重的惩罚。
至于具体怎么判嘛,那就要看累犯的性质、情节还有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啦,不过总的来说,肯定要比第一次犯罪的人受到的惩罚要严得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罪的,依照本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累犯的概念种类及构成条件是什么
关于“累犯”,这其实就是讲到那些罪犯们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开始犯罪的现象。
围绕着这个词,我们可以再细分为两个小类别——一般的累犯和特别的累犯。
先说说一般的累犯吧,它的含义就是,你之前犯的罪被判完了刑期或者被赦免了以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又犯了新罪的话,那就属于一般的累犯。
而特别的累犯呢,它主要针对的是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行为,比如危害国家安全这样的罪行,只要你在任何时候再犯同样的罪行,那就算是特别的累犯。
要想成为累犯,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你之前犯的罪必须已经被法院判定并执行完刑期或者被赦免了;其次,你后来犯的罪必须在你之前那个罪的刑期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的规定时间内发生;最后,你之前和现在犯的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才行。
对于累犯来说,他们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往往是在量刑的时候会被加重惩罚。
三、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一般累犯”呢,就是罪犯在上一回犯罪被判刑完事儿之后,过了法定的时间又犯新罪。
要想构成这一犯罪,得满足三个必要条件:首先呢,罪犯必须有过被判刑的经历;其次,他得把之前的刑期给服完了或者得到了赦免;最后嘛,就是在规定的期限里又犯了新罪。
这个一般累犯的定义啊,主要是突出了罪犯的反复性和连续性,所以在法律上往往被认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主观恶意也更深,因此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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