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可以作为量刑依据吗
一、前科可以作为量刑依据吗
确实,前科司法档案无疑是衡量、裁量刑罚的一个关键依据之一。
尽管在我国现行制度框架内,犯罪前科并不直接与刑罚的轻重程度挂钩,然而,这一因素却被视为一项至关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对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量刑决策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具体而言,当被告人曾因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在以上的刑罚,并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的五年之内再度实施犯罪行为,而且新犯的罪行同样需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时,便构成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依法予以从重惩处,但是,对于以及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则不在此限。
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即使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累犯的认定标准,犯罪前科仍然能够充分体现出被告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以及人身危险性的严重程度。
在不涉及累犯或者其他特定再犯情形的情况下,前科记录往往会被视为一种酌定量刑情节,法官在进行量刑判决时,将会全面考虑被告人的所有相关情况,其中自然包括其前科记录,以便于在法定刑罚范围内,确定是否以及如何对被告人予以从重处罚。
犯罪前科还有可能对被告人是否适用非刑罚性处置措施,例如社区矫正、等产生影响。
由于具有前科的犯罪分子被普遍认为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因此他们在申请上述较为宽松的处理方式时,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缓刑算不算有前科
缓刑这东西你别看它名字里头有个“刑”字,但其实跟真正意义上的前科不是一回事儿。
缓刑就是给你判了罪,但是先不把这个刑期立马用掉,而是给你一段时间让你表现好点,看看能不能矫正过来。
这段时间里面,只要你规规矩矩的,没犯什么新的事儿,那原来那个判的罪行也就不用再去坐牢啦。
所以说,缓刑实际上并没有留下真正的犯罪记录,自然也算不上一种前科。
一般的前科,都是指那种你已经因为犯罪受过法院的惩罚,而且刑期已经服完了,然后又再次犯案之后留下的黑历史。
而缓刑嘛,等你这一段时间过去,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前面判的那几年刑就相当于白判了,不会留下新的前科记录咯!
三、缓刑算不算前科犯罪
这个缓刑可是非同小可!其实它就是给那些犯了罪的人一个宽限嘛,就是说在法庭宣判的时候,先不让你蹲监狱,但要是在这段时间里面,你能够守法守规,那就可以把原来的刑期给你免掉了。
但是,虽然缓刑给了这些罪犯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前的罪行就被抹去了呀,因为缓刑也是基于他们曾经犯过的罪行和法院的判决来决定的。
所以说,从法律角度来看,缓刑也算是一种前科犯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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