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团伙刑事强制措施多久判刑
一、黑恶团伙刑事强制措施多久判刑
鉴于涉黑案件的特殊性,其强制措施的执行时间上限为37日。
中所规定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而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关于扫黑除恶的量刑标准如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责任;对于积极参与此类组织的成员,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有可能被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该类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
刑事诉讼里的那个强制措施嘛,就是公安局、检察院或者为了让这个案子能顺顺利利地解决,就给那些或者被告人设置的一些规定时间内的限制或者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那种法定的强制手段啦。
你知道咱们大中国的刑事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吗?就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五种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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