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股东怎么判的呢
一、团伙诈骗股东怎么判的呢
当我们谈及团伙诈骗案里的股东,他们其实就是这个诈骗集团的同谋了。
那么他们的判决轻重呢?这就得看诈骗金额、作案伎俩、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犯罪行为带来的影响,还有每个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得到的好处等等。
假若股东在这个诈骗案中起到了核心或者说主导的作用,又或者是他从这桩罪行中获取的利益特别大,那他很有可能会被判以比较严重的刑罚。
反之,如果他在这个团伙诈骗案中只是扮演了一个次要的角色,或者说他从中获得的利益并不算多,那他可能会得到稍微轻一些的惩罚。
在给这些被告定罪量刑的时候,会全面地考虑到每个被告人的实际情况,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二、诈骗累计4万怎么判
如果你骗了人家四万块钱的话,那很可能是构成了,但是最终的判决嘛,还是得看整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再做决定呢。
比如,如果你骗到的钱还算多(在咱们这儿,一般的地区标准是三千块到一万块这个范围内),而且你的罪行又不太严重的话,那么你可能就会被判个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什么的,还有可能要交罚金呢。
当然,如果你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或者有立功表现之类的可以减轻刑罚的事情发生,那你可能就会得到比较轻的惩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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