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失踪了抚养费怎么算
一、人失踪了抚养费怎么算
若抚养之人失去联系或经济来源,其所应承担的抚养费用之计算与处置则可依据如下相关法规及条例予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之后,若子女由某一方直接照料抚育,那么另一方有责任支付部分或者全额的养育费用。
费用的高低以及承担的时期长短,均需由当事人双方事先协商决定,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进行裁决。
在抚养人失去音讯或者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他们仍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在此种情形之下,抚养人的财产可以用来抵扣子女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抵扣金额和方式,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加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一)》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抚养费用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加以确定。
对于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来说,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来支付。
而对于同时负担两个以上费的父母而言,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来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问题。它指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为处理抚养人失踪时的抚养费问题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三条
有关自然人下落不明和财产代管的规定也适用。当抚养人下落不明满二年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有义务用失踪人的财产支付其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子女的抚养费。
二、法院会怎么判决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的问题是怎么判的呢?其实,法律会根据孩子真正需要什么、爸爸妈妈们有没有能力付以及当地的物价来综合判断。
那如何决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呢?首先我们得看孩子的日常开销够不够,比如吃穿住用行、学习医疗等等都得考虑进去;然后再看看当地的消费水平、爸妈们的收入、花了多少钱、现在的压力大不大、能不能承担起这个责任等等因素,这样才能做出比较合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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