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带着孩子嫁给男人,离婚时男人要求女人支付抚养费合理吗
一、女人带着孩子嫁给男人,离婚时男人要求女人支付抚养费合理吗
在离婚事件中,若男方主张向女方索取抚养费,此举无疑是合法的。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时,若判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则女方作为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而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以孩子成年为终点。
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不可行的。
对于夫妻双方而言,无论是否有孩子,抚养孩子都是他们应尽的法律责任。
如有一方坚决拒不履行,另一方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的相关规定,应当根据孩子未来实际的生活需求来确定具体的抚养费用。
同时,孩子的抚养费用也会因情况而异。
若孩子的父母拥有稳定的收入,抚养费用将按照其工资比例进行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相关指导意见,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
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者,抚养费的数额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标准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如何计算孩子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1)若有一方因缺乏经济收入或音信全无等缘故,以致于相对方无法得到抚养费用时,则法律允许用该方的财产来抵扣子女的抚育费用。
倘若不给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减少支付的情形,那么他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减免。
所谓“减少支付”,主要是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失去劳动能力,导致经济状况极端困顿,无力按照原先约定的金额向对方支付抚养费用,而负责养育孩子的那一方却能够承担起子女绝大部分的抚育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给付一方便可行使减少支付的权利。
(2)如有一方拒绝遵守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的申请,同时要求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配合和协助。
如果一方未能执行的是中所规定的应支付的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以原协议约定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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