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婚法院怎么判抚养费
一、妻子怎么判费
费由子女实际需求、父母支付能力及所在地生活水平决定,大致规则如下:
(1)有稳定收入者,应支付其每月收入的20%-30%;
(2)无稳定收入者,抚养费可参照上年总收入或同行平均收入的20%-30%;
(3)若有特例情况,可据此适当调整增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二次不判离怎么办
若前两轮均未能获得赔偿,可尝试搜集更多确凿证据以证明婚姻感情已然破裂,亦或是进入状态。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经由人民法院裁决不予离婚,而双方在此之后又持续分居长达一年之久,任何一方再提出离婚诉讼时,应予以允许离婚。
证明双方分居的重要证据包括:一方在外独立生活所租住的契约;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的关于分居的书面协议(务必保证为正式书面形式,口头协议需经对方认可);向对方发送书面分居通知的函件,最好采用快递方式并在备注栏目中清晰标注“分居”字样,同时保留邮寄凭证,以此作为从递交时期至发起离婚诉讼期间的夫妻分居时间依据;双方往来书信、电子邮件等能够证明感情不和且实际存在分居状况的资料;亦可利用第三者作为,如双方熟识的朋友或亲属。
但鉴于证人经常与作证一方存在利益相关性,而且分居通常被视为夫妻“隐私事务”,因此仅凭单一证人证词难以得到法庭认同,需要提供其他辅助证据加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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