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抚养费给多少
一、地区抚养费给多少
青岛的离异费数额,通常以其父母固定收入的20%-30%为基数计算。
若无固定收入,则参考全年总收入的相应比例。
必要时,抚养费比例可适度调整。
抚养费数额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孩子的成长与发展,所以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的支付能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男方不给抚养费异地怎么起诉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倘若有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对其未成年子女在尚未年满十八岁期间所需的每月生活费、经费以及医疗费用等必要的抚养开支进行支付;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的途径,以期得以迫使对方支付原本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
2、作为原告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被告登记所在地或者其长期居住地的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由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因涉及未成年子女在未满十八岁之前的抚养费用支付问题而产生了纠纷;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原告应前往被告户籍登记所在地的法院对被告提起诉讼。
3、若被告的常住地址与其户籍登记所在地并不相符,原告则可选择在被告实际居住地的法院对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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