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父子关系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一、断绝父子关系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在离婚过程中,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若双方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这种决定未对子女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时,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之一方可无需承担抚养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父母双方有权利自由商议并约定由其中一方享有对子女的直接,同时也有权要求另一方负责支付子女的全部抚养费用。
若在此种情况下,直接抚养子女的无力提供足以保证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经济资源,以至于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时,人民将不会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在现实生活中,夫妇双方在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困难,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一般而言,离婚案件中的抚养费支付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当抚养支付方因为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时,他们可能无法按照原先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的金额来支付,此时直接抚养儿女的另一方则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
(2)如果抚养支付方因为触犯法律法规,例如被判刑入狱或者受到劳动教养等原因导致其失去经济能力,从而无法履行支付义务。
当他们重新获得人身自由并拥有经济来源之后,仍然需要按照原来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支付抚养费用。
(3)在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后,如果继父或者继母愿意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的抚养费用,那么抚养支付方所承担的抚养费金额可以相应地降低。
但是,如果继父母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那么亲生父母的抚养费支付金额是不能够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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