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不成立能索要抚养费吗
一、收养关系不成立能索要抚养费吗
若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由于养子女在其成年之后,对养父母实施了虐待和遗弃行为,致使养父母不得不解除两者之间的收养关系时,养父母有权向养子女提出赔偿其在收养期间所支付的抚养费用的请求。同样地,当生父母意图解除与其养子或养女的收养关系时,养父母也可向生父母要求适度补偿他们在收养期间所支付的抚养费用;然而,如果解除收养关系是由于养父母自身对养子女进行了虐待或者遗弃行为导致的,那么养父母便无权再提出这样的补偿请求。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变更需要拿抚养费吗
撤销监护人资格之同时,仍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根据我国现行,身为父母、子女以及配偶等监护人,如依法需负担被监护人的抚养费、以及费等责任,即使经由人民决定予以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亦应继续履行其所担当的法定义务。在此过程中,如若监护人实施了对被监护人人身健康构成严重伤害、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存在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不当举动,均可依法向法院提出撤消监护人资格的申请。
三、抚养费可以优先分配吗
的确可以这样做。在抚养费用方面,申请人有权利申请先行执行。在此过程中,必然要向相关的法院提出预先执行抚养费的请求。如果在之后,某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另外一方则有权向审判此案的初审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初审法院对未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和警告,以促使其承担起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倘若该当事人仍旧无视劝诫,不肯接受教育,并且坚决抵制执行判决,那么其中一方的当事人就可以向初审法院递交申请,请求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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